哈尔滨师范大学学工处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学生处概况  思想教育  学生管理  资助中心  公寓建设  心理健康中心  队伍建设  国防教育 
 
当前位置: 首页>>学生管理>>通知公告>>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五·一”劳动节假期的安全提示
2018-04-27 20:12  

全体同学:

根据学校安排,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共3天。为使大家能够平安地度过三天小长假,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提醒广大同学,无论出行还是留校,请时刻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告知去向,认真执行请销假制度

出行前,提前告知家人、辅导员以及同学,说明自己的去向,认真执行请销假制度。到密集的公共场所时,首先查看应急疏散示意图,熟悉避难逃生线路。

   提高防火意识

五一期间,无论是留校还是出行的同学都要切实注意防患火灾,在室内时刻注意可能存在的火灾隐患,不要私接电线或使用大功率违规用电器;不要在宿舍内吸烟、存储易燃、易爆物品,以防火灾发生。

   注意交通安全

节日期间,交通拥挤,提醒各位同学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坐非法运营、超载等危险车辆,提高交通中的自我保护意识,保证出行安全。

   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

外出时尽量结伴而行,不要单独或与不熟悉的人出行。注意保管好自身财物,不向陌生人透露身份证、银行卡等证件信息,防止不法分子盗窃财物。遇到突发事件时要头脑冷静,及时向老师、同学、校保卫室和警察求助。

   提高认识,确保生活安全

春季是流行病多发季节,请尽量少去人群密集区,无论在校还是外出的同学,一定要注意物品安全,防止盗窃、抢劫、受骗等事件的发生;注意饮食卫生,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不要酗酒,加强自我保护意识,确保自身平安。

   遵章守纪,按时返校学习

出行的同学要及时购买返程车票,按时回校学习,5月1日晚自习各学院和学校学风建设监督检查员会认真检查学生的返校情况。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的同学,应提前向辅导员老师说明情况并及时办理请假手续。

小长假期间,全体安全信息员和广大同学要提高警惕,对身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要通过“闭环式”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及时上报,确保小长假期间校园的稳定和广大同学的平安。

如遇紧急情况请与辅导员老师取得联系,或拨打相关报警电话:

校保卫处(江南):88069110

校保卫处(江北):88060110

政工干部值班室(夜间):88060451

预祝全体同学度过一个安全、健康的劳动节假期!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18年4月27日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 哈尔滨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

松北校区:哈尔滨市利民经济开发区师大路1号

邮编:150025  备案号:黑ICP备050068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