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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7-2018学年哈尔滨师范大学“诚信、感恩、励志”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2018-05-03 20:41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精神, 全面推进我校资助育人工作,进一步培养学生契约精神、感恩意识和奋斗精神,加强学生个人修,提高学生思想道德水准,现开展“诚信、感恩、励志”主题教育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目的

开展“诚信、感恩、励志”教育主题活动,旨在提高在校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大学生的诚信观念、感恩意识和自强精神,在行动中自警、自省、自立,进而塑造自己良好的道德品格。

二、活动时间安排:

1.宣传动员阶段:2018年5月2日—5月8日

2.实施阶段:2018年5月3日—5月31日

3.总结阶段:2018年6月1日—6月8日

三、宣传教育形式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资助中心通过校园网络、哈师大学工、校园广播等平台发布诚信倡议,对诚信知识进行广泛宣传,悬挂条幅、印制诚信知识宣传单。组织诚信知识讲座,推荐诚信、感恩、励志书籍和电影等,在全校学生中全方位、多层面的开展诚信、感恩、励志教育活动。

四、活动内容

1.组织开展“手绘诚信漫画、弘扬诚信之风”诚信漫画比赛活动(具体要求见附件)。

2.学院组织开展“人人知诚信,人人讲诚信”主题班会

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开展“人人知诚信,人人讲诚信”的主题班会。结合大学校园中申请助学贷款、撰写毕业论文、上课、考试、参与科技创新活动、资格证明、缴纳学费、求职等过程中发生的诚信或失信事件等内容展开。号召学生积极参与,营造活跃氛围,促进大学生对诚信的认识和理解。班会结束后,请各学院将班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进行总结并上报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资助中心。

3.制作关于“诚信、感恩、励志”的宣传板

结合学院特色制作以“诚信、感恩、励志”教育为主题的宣传板,要求形式新颖,图文并茂,营造诚信、感恩、励志教育氛围,教育引导学生常怀感恩之心,做诚实守信之人,自立自强,努力成才。板报制作完成后要求在所在教学楼大厅展示两周。

4.各学院结合学院特色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各学院围绕“诚信、感恩、励志”的主题开展特色教育活动,结合学院专业特色、形式新颖、内容丰富、寓教于乐;使大多数学生参与其中。通过特色活动深入细致、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教育,让学生认识到明礼诚信,感恩励志的重要意义,引导学生提高诚信意识并付诸实践。各学院活动结束后进行总结并上报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资助中心。

5.举行诚信承诺签字活动

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通过班会、座谈等形式讨论形成《诚信文明公约》,并由班级每位同学在公约上签字,作为诚实守信的承诺,激励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养成以诚待人、以诚处事的良好品德。营造人人讲诚信,处处讲文明的良好校园氛围。

6.开展诚信知识讲座、印发诚信宣传材料

以2018届贷款毕业生与哈尔滨银行、华安财产保险公司签署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为契机,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资助中心将邀请相关工作人员在贷款学生中开展诚信教育讲座,并组织贷款毕业生观看“贷款助学,信用助人”诚信教育宣传片,发放诚信知识手册及还款知识等诚信宣传材料。使贷款学生了解征信体系及还贷相关知识,树立诚信还贷意识,促进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良性发展。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根据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本学院特色认真组织实施,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引导学生加强自身修养,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确保每一位学生,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到本次活动中来。

2.各学院在完成主题教育活动月各项活动的基础上,可围绕“诚信、感恩、励志”主题自行开展独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

3.活动结束后,请各学院对本次教育活动进行全面总结,认真整理,以图文结合方式上报活动总结材料,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将统一进行汇总整理并装订成册。

4.总结材料分别以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请于2018年6月8日前报送到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资助中心(行知楼722室于老师),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xgc88060182@163.com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资助中心

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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