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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哈尔滨师范大学2019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9-05-27 13:37  

各学院:

按照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112349”工作模式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努力学习、积极进取、艰苦创业,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不断促进我校的学风建设。学校决定于本学期开展哈尔滨师范大学2019届优秀毕业生的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我校评优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推荐名额

推荐范围:2019届本科毕业生。

推荐比例:2019届本科毕业生总数的5%。

各学院推荐名额见附件。

二、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学习刻苦努力,理论基础扎实,四年全科学习成绩排名达到本专业前50%。

(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热心各种公益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身心健康。

(四)在校期间曾获校级(含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团员(团干部)”等荣誉称号,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者优先考虑。

(五)有违纪记录且尚未解除处分者不予评定。

(六)树立正确的就业观,主动面向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

三、评选流程

优秀毕业生推荐、评选工作以学院评选为主。在班级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广泛听取辅导员(班主任)、任课教师、导师的意见,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牵头,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院学生团委书记等组成评选工作联评小组组织开展本学院的推荐、审核工作。各学院评选推荐出的候选人名单须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 由学院组织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审表》《哈尔滨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上报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将按照学校的分配名额,对学院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汇总、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哈尔滨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获奖证书,获奖信息录入网上管理系统,《哈尔滨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审批表》装入毕业生档案。

四、推荐要求

(一)高度重视。“优秀毕业生”评选是鼓励大学生刻苦学习、促进全面发展、提高思想道德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推荐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把工作切实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的评选、推荐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选流程和推荐名额(附件)认真审核,要做到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

(三)扩大宣传,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各学院要切实把评优工作,作为加强本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以评优为契机,认真评选、树立典型,通过学院网站、公众平台进行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形成学习典型、争做典型的良好氛围。

五、材料报送及要求

1.哈尔滨师范大学2019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评选工作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系统现已开通,请按照操作步骤操作,并于5月31日前网上提交完成。

2.《哈尔滨师范大学2019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要求一式一份,主要事迹以第三人称表述,正反面打印、不得改变表格格式(手写字迹要工整,建议打印)。

3.《哈尔滨师范大学2019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哈尔滨师范大学2019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的纸质版学院审核无误后,加盖学院公章,于6月5日前报送到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4.《哈尔滨师范大学2019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501501966@qq.com

联系人:蒋长志

联系电话:88060599

纸质版材料报送地址: 行知楼226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19年5月27日

附件【附件2哈尔滨师范大学2019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3哈尔滨师范大学2019届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4哈尔滨师范大学2019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评选工作网上操作步骤.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哈尔滨师范大学2019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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