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传达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和《中共哈尔滨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4月23日上午,直属机关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党支部在行知楼707会议室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党员大会。校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郭砾同志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会议。会议由党支部书记李凤同志主持。


校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郭砾同志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会议
纪检委员梅瑞琪同志领学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章
党支部副书记于蕾同志
就《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修订条文对照学习情况作交流发言
组织委员屈怀东同志
就《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修订条文对照学习情况作交流发言
宣传委员耿长志同志
就《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修订条文对照学习情况作交流发言
李凤在总结时表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意义重大,要坚持常学常新、常学常用,以此次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强化“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工作作风,锲而不舍抓执行,让遵规守纪成为支部每一位党员的个人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