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的职能部门,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生资助等方面的工作,下设四个科和三个中心,分别是思想教育科、学生管理科、辅导员队伍建设科、国防教育科以及学生资助中心、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和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其职责如下:
思想教育科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草拟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专题报告和文件;
2、负责拟定年度学生工作计划,提出学生工作思路及工作要点,总结学生工作经验;
3、负责学生意识形态工作;
4、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反映学生的思想动态和相关信息,定期开展学生思想政治状况调研工作;
5、负责新生入学教育和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工作;
6、负责学生工作部网络思政工作,做好学生工作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7、有针对性地开展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8、负责各级各类先优评比和各类奖学金评定工作;
9、负责基层单位学生工作督促检查和考评工作;
10、负责名师工作室建设、家访等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学生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负责学生日常管理、闭环管理及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2、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学生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工作;
3、《学生手册》修订工作;
4、学生综合测评审批及日常管理工作;
5、大型活动组织;
6、毕业生离校教育“十个一”系列活动组织协调;
7、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
8、校领导、机关处级干部联系班级的协调工作;
9、处长办公会议记录的记录和整理工作;
10、各类学生数据的统计与整理工作;
11、学籍异动学生的审批工作;
12、学生请假管理;
13、学生校外住宿审批管理;
14、学生校风、学风建设工作,两早一晚及学生监督建设检查员队伍管理;
15、学生档案核查及管理工作;
16、学生证管理;
17、学生管理相关活动宣传报道;
18、优秀班集体建设工作;
19、负责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并对接各个学院;
20、少数民族学生工作室建设工作;
辅导员队伍建设科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辅导员队伍建设阶段性发展规划纲要;
2、负责制定并完善辅导员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文件及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辅导员招聘、培训、管理、考核、岗位设置评聘、职称评审、科研立项等重点工作;
4、组织开展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学工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奖项评选等重要评奖评优活动;
5、负责校内外学生工作调研活动的接待和组织工作;
6、完成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国防教育科工作职责:
1、负责国防教育工作,包括军事训练和军事理论教学;
2、大学生征兵工作;
3、退役复学学生的管理工作;
4、新生军训工作;
5、军事理论教学及协助新生军训工作;
6、负责国护队、武装相关资助工作;
7、退役士兵管理工作。
学生资助中心工作职责:
1、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制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和业务规范;
2、具体负责学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工作;
3、具体负责各类奖助学金资金发放工作;
4、具体负责社会捐助的设立、评选、助学金的审批发放和日常管理工作;
5、具体负责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相关工作;
6、具体负责新疆籍、西藏籍少数民族学生专项资助相关工作;
7、具体负责爱心超市的建设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8、具体负责国家、省市、学校关于大学生医保的相关政策、规定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9、具体负责协助在校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续保、理赔咨询等工作;
10、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制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和业务规范;
11、具体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工作;
12、具体负责本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
13、具体负责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审核等工作;
14、具体负责学生勤工助学岗位选聘、工资审核和管理工作;
15、具体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素质提升课程相关工作;
16、具体负责学生资助育人(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和励志教育等)工作;
17、完成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1、学生公寓的突发事件处置,及学生在公寓内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2、学生寝室分配和调整工作;
3、宿舍大项维修计划的审查上报和施工监督检查工作;
4、学生宿舍安全、卫生、纪律等的检查工作;
5、学生公寓文化建设工作;
6、舍委会干部的选拔、培训、管理及指导工作;
7、宿舍管理先进单位、个人和文明寝室的评选工作;
8、与服务公司联系,做好公寓洗护设备管理工作;
9、公寓管理员、质检员的招聘、管理工作;
10、公寓管理员、质检员的考勤、考核工作;
11、质检员日常管理工作,及联系外包公司做好公共区的卫生保洁工作;
12、公寓用电和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13、学生宿舍日常报修系统的维护和督促工作。
14、公寓维修材料的采购和管理工作;
15、公寓内超市日常管理和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工作;
2、负责学生日常心理咨询工作;
3、负责全体在校生的心理普查及心理访谈工作;
4、负责重点关注建档立卡学生的建档和心理咨询工作;
5、负责心理危机事件的预防及干预工作;
6、负责组织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实践活动;
7、负责宣传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常识;
8、为社会提供公益心理帮扶;
9、负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评估工作;
10、负责专兼职教师的培训;
11、完成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联系各学院做好心理危机干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