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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届“哈尔滨师范大学边远贫困地区就业奖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去、到贫困地区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促进贫困地区教育、卫生、农技、扶贫等社会事业的发展,学校对积极响应号召,主动申请到边远贫困地区长期工作,支持边远贫困地区建设的本科应届毕业生给予奖励,经研究决定,就开展2019届“哈尔滨师范大学边远贫困地区就业奖金”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与边远贫困地区正规企事业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2019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发放标准

边远贫困地区就业奖金为1000元/人。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令,认真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刻苦努力。

2.已与边远贫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黑龙江省级贫困县)正规企事业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2019届本科应届毕业生。

3.有违纪处分尚未解除者不予评定。

四、申报流程

1.边远贫困地区就业奖金的评定工作由学院组织开展,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做好边远贫困地区就业奖金的审核、统计、汇总工作,汇总结果需在本学院内公示三天。

2.公示无异议后,学院组织获得边远贫困地区就业奖金的学生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边远贫困地区奖金登记表》。将《哈尔滨师范大学边远贫困地区奖金登记表》与《哈尔滨师范大学边远贫困地区就业奖金推荐汇总表》(一式两份)纸质版上报学生就业指导处审核盖章。审核合格后,将《哈尔滨师范大学边远贫困地区就业奖金推荐汇总表》一份交由学生就业指导处存档,一份与公示名单和《哈尔滨师范大学边远贫困地区奖金登记表》(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复印件)上报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电子版汇总表请发送到指定邮箱。

3.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审核通过公示三天后,将边远贫困地区就业奖金获得者名单转给学校财务处,由财务处负责发放到学生的银行卡中。

五、材料报送

1.于7月1日前将由学院、学生就业指导处审核盖章后的《哈尔滨师范大学边远贫困地区奖金登记表》(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复印件)、《哈尔滨师范大学边远贫困地区就业奖金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学院公示名单的纸质版材料上报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哈尔滨师范大学边远贫困地区就业奖金推荐汇总表》的电子版请发送到邮箱:501501966@qq.com(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拟于下学期开学初对本次评定之后与边远贫困地区正规企事业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同学进行二次补报,请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补报工作)。

3.边远贫困地区就业奖金的发放时间初步确定为7月末,由学校财务处将奖金打入学生的银行卡内。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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