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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师范大学2020-2021学年“诚信、感恩、励志”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我校学生对诚信、感恩与自身成长成才关系的认识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立志刻苦学习,积极投身实践,在追求梦想的道路上坚持不懈,现开展哈尔滨师范大学2020-2021学年“诚信、感恩、励志”主题教育系列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学生资助工作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资助育人,增强当代大学生的诚信意识和责任担当。坚持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学生资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励志教育,引导学生珍爱信用,理性消费,提高学生的征信意识、风险意识和感恩意识,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价值观,增强社会责任感,助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

   二、活动目的  

  (一)中国共产迎来百年华诞之,感恩党为我们所创造的美好生活,教育引导学生奋发有为,自强不息,砥砺前行

  (二)让大学生更加热爱生活,以健康、文明、积极、乐观的姿态展现当代大学生风采

  (三)教育引导学生从己做起,从点滴做起,身体力行,诚实守信。

三、活动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15105月14日

  (二)实施阶段:202151510

  (三)总结阶段:2021610615

四、宣传形式

集中开展宣传活动期间,学生工作部(学生处)通过校园网络、哈师大学工等平台发布诚信倡议,宣传征信知识,并采取悬挂宣传条幅、举办知识讲座等形式进行“诚信、感恩、励志”教育宣传。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宣传展板、微信平台等途径对学生加强“诚信、感恩、励志”教育宣传,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

五、活动内容

 (一)举办“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比赛  

今年正值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在党和国家以及学校的关心关爱下,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生活和学习。学生工作部(学生处)以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成效为重点举办主题征文比赛,请受助学生讲述他们在学生资助政策帮助下的青春奋斗故事。(此项活动由文学院承办,具体要求见活动通知)

  (二)组织开展“自强不息,立志报国”主题班会(2021年5月15日-2021年6月5日)  

为培养学生的家国情怀,立志成才,报效国家,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开展“自强不息,立志报国”主题班会,以感恩祖国给予广大学子良好的社会环境以及积极向上的学习空间,特别是让被国家资助政策帮助的学子们体会到国家的关心与关爱,积极向上,为成为国之栋梁而努力奋斗。

  (三)各学院结合专业特色开展宣传教育活动(2021年5月15日-2021年6月5日)  

各学院根据学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工作的要求,围绕“诚信、感恩、励志”主题开展特色教育活动。要求结合专业特色,可开展知识竞赛、漫画大赛、书法大赛、微视频大赛等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活动,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教育,让学生认识到明礼诚信,感恩励志的重要意义。各学院开展的特色活动请于5月14前(附件1)上报到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电子版发到邮箱3398337126@qq.com

(四)开展退役复学学生典型事迹宣传宣讲活动(2021年5月15日-2021年6月5日)

结合学校征兵宣传工作,有退役复学学生的学院要加强对退役复学学生的关心关爱,挖掘典型,积极宣传,组织开展以“燃青春之火,铸强军之梦”为主题的典型事迹宣讲会,激发大学生参军入伍的热情,培养大学生保家卫国的社会责任感。

  (五)开展以“捐一缕书香,传一种精神”毕业生捐书活动(2021年5月-2021年6月)  

各学院要结合“毕业十个一”活动安排,号召2021届毕业生将自己使用过的图书、杂志捐献出来,传递爱心,延续情感,培养学生的感恩意识。各学院捐赠的书籍存放于本学院供学院图书角使用或赠与有需求的低年级学生。同时建议捐赠书籍的同学在书的扉页留下励志赠言,让闲置的图书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让接收的同学受到感恩教育(具体要求见活动倡议)。

  (六)开展“砥砺青春,与梦同行”典型事迹宣传活动(2021年5月-2021年6月)。  

为深入挖掘和宣传我校大学生优秀典型,充分发挥朋辈示范引领作用,全面营造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良好环境。号召各学院从2020年秋季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中评出优秀、青春励志典型学生代表。通过学院微信平台以及哈师大学工微信平台宣传展示他们的优秀典型事迹,在校园内传播正能量,激励全校学生勤奋好学、乐观向上、自立自强、积极进取,并努力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同时引导学生自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由学校发布工作提示,学院具体制定方案落实)。

六、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根据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本学院特色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宣传,按照时间安排及时、高质量地完成主题教育相关活动,保证资助育人工作有效开展。  

  (二)活动结束后,请各学院对本次教育活动进行全面总结,认真整理,以图文结合方式(见附件2)于2021年6月15日前上报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行知楼722室),电子版发到邮箱3398337126@qq.com。  

  (三)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汇总整理,并对组织开展情况进行评比并予以表彰。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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