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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和更换哈尔滨师范大学应善良助学金受助学生的公示


2022年10月,我校应善良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2022级应善良奖学金拟获助学生名单,并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同意。

2025年3月,法学院2022级应善良助学金获得者刘崇娇因个人原因不符合应善良助学金获助标准。现根据应善良助学金捐赠协议相关规定,决定更换一名符合条件的同年级学生进行资助。并根据我校与香港应善良福利基金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签订捐资(大学生)助学金协议书中相关规定,经请示基金会和省侨办,同意对取消应善良助学金受助资格的学生进行更换和重新评选。

2025年3月,经过学生本人申请、法学院评定推荐、学生处资助中心审核、学校应善良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了拟更换的应善良助学金获助学生一名,现公示如下:

法学院 法学专业

张志莹 学号:2022011252

本公示3月13日截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以下监督部门: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电话:0451-53603705

哈尔滨师范大学学生处 电话:0451-88060605 88060182

哈尔滨师范大学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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