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教育服务中心通知精神,根据《哈尔滨师范大学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哈师大发〔2023〕36号),结合我校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认定结果,学生处资助中心于5月9日下发了《关于做好我校2025年春季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学院按照学校评审工作要求、评审条件、评审程序,结合参评学生的困难程度组织开展了评审工作,推荐获助学生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资助中心。经资助中心认真审核和汇总,确定了拟获助学生名单,报请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将获得我校2025年春季学期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其中获国家一等助学金52人,国家二等助学金26人,国家三等助学金168人,合计246人。
公示时间:2025年5月30日—2025年6月6日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实名拨打电话:88060605、88060182或实名向指定邮箱反映,邮箱:hsdzzzx@163.com。
哈尔滨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资助中心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