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黑财规[2023]7号),依据《哈尔滨师范大学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哈师大发[2023]36号),经资格审查,形成了2023级研究生2023年9 -11月份国家助学金发放名单和2021级、2022级研究生2023年11月份国家助学金发放名单,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1.资助范围:我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在籍在校、基本学制内在读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2.资助标准:硕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按照10个月发放,每月600元),博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3000元(按照10个月发放,每月1300元)。
3.经各培养单位和学生处资助中心资格审查,现将《哈尔滨师范大学2023级研究生2023年9-11月份国家助学金发放名单》和《2021级-2022级研究生2023年11月份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名单》公示(见附件1、附件2)。
4、不符合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获得条件或自愿放弃国家助学金的研究生,请在公示期内主动联系辅导员,填写《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放弃承诺书》。
以上,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11月20日前与学生处资助中心联系。
联系人:于老师金老师
联系电话:0451-88060182
附件1 哈尔滨师范大学2023级研究生2023年9 -11月份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名单
附件2 哈尔滨师范大学2021级-2022级研究生2023年11月份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名单
哈尔滨师范大学学生处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