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学有余力的家庭经济困难同学通过勤工助学参与校内服务实践,锻炼创新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根据工作需要,现对报刊分发勤工助学工作岗位进行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在籍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1.能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吃苦耐劳,道德品质优良;
2.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有较好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3.学有余力(学习成绩全部合格),课余时间比较宽裕,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身体健康,生活俭朴;
5.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学习成绩优秀者优先。
三、岗位设置与工作内容
本次设置报刊分发员岗位12个(江南4名:2男2女;江北8名:4男4女),负责江南江北两个校区的报刊分发工作,隶属于党委宣传部管理。
四、招聘流程
1.简历投递。有意向的同学请于11月13日下班前将《哈尔滨师范大学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附件1,仅填写“在校期间
受资助情况”以上内容即可)电子版及个人简历发送至党委宣传部邮箱,hsdxcb@163.com;
2.考核录用。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结合学生实际情况,进行考核,于11月15日确定录用名单,原则上优先录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岗前培训。用人单位于11月16日对录用学生开展必要的岗前培训,主要包括资助政策、安全教育、诚信教育、职业道德和岗位技能等方面;
4.正式上岗。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试用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试用合格者正式上岗;正式上岗后原则上不允许中途离职,特殊原因需要离职的,须提前5个工作日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用人单位同意后方可离职。擅自无故离职者,将取消其在校期问的勤工助学资格。
5.岗位考核。学生处资助中心将定期组织对勤工助学学生进行考核,对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予以适当表彰和奖励;对因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而影响学习的,视情況调整和停止其勤工助学活动;对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违反校纪校规的进行教育和处理。
五、工作要求及薪酬发放
1.各学院应广泛宣传勤工助学招募工作,积极推荐动员学生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招聘,认真审核学生资格条件。
2.学生需按照岗位培训要求开展相关工作,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到岗,服从岗位工作安排。
3.报刊分发员为临时勤工助学岗位,每小时酬金为12元人民币,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问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15045136661
附件1:哈尔滨师范大学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
党委宣传部
学生处资助中心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