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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选我校2017级应善良助学金获助学生的公示


根据我校与香港应善良福利基金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签订捐资(大学生)助学金协议书中相关规定,经请示应善良福利基金会和省侨办,同意对取消应善良助学金受助资格的学生进行更换和重新评选。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哈尔滨师范大学应善良助学金工作条例》相关内容要求,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资助中心对地理科学学院申请补选的2017级地理科学专业卜铭同学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该同学符合受助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一周,如有异议,请拨打以下监督电话: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电话:0451—53603705

哈尔滨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0451—88060605 88060547

哈尔滨师范大学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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